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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日前正式通过并实施,颈椎病、“鼠标手”等都市白领易患疾病将可能被纳入职业病目录。对此,职场人士普遍表示欢迎,但对如何诊断鉴定尚存疑虑。专家认为,修正案的内容表明我国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但仍需加强配套标准的落实。
颈椎病、“鼠标手”将可能被纳入职业病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和实施。
记者发现,新版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作出了重要修改:职业病的致病原因由原来的“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扩大到包括“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这表明在新的规定中,职业病的引发由单纯的物质接触扩充到了物质接触和非物质接触。
1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采取其他措施,使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由此可见,我国对职业病防治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并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产生重要影响。专家们表示,新版防治法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可谓最大突破之一,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也就是说,诸如“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将可能被纳入职业病目录。
另一方面,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教授认为,新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表现出“重监管”的特点。新法明确要求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同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表明了国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日益重视的发展趋势。期待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权,共同承担责任。
职场人士表示欢迎担心诊断鉴定有难度
新版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以及颈椎病、“鼠标手”等将可能被纳入职业病目录等情况,引起了职场人士的普遍关注。众多网站和微博都出现“你有职业病吗”等热门讨论和投票。大家对职业病的了解进一步加深,但对如何诊断和鉴定“是否因职业导致”相关疾病等问题还存有不少疑虑。
今年27岁的矫奇莅在上海一家外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工作已有2年多,因为长期处于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状态,她很担心自己会与职业病“不期而遇”,所以对防治法修正案的出台非常关注。
不过,矫奇莅坦言:“一般来说,除非是因职业患病造成了较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我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只是一般的颈椎病和‘鼠标手’等,我还是倾向于自行去医院医治。”因为她和大多数白领一样,觉得职业病鉴定的申请周期较长,程序也比较复杂,一般的病没必要“小题大做”。
在上海某银行担任柜员工作的章莹认为,虽然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可提请相关部门调查仲裁,但碍于别人的眼光,怕会造成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紧张关系,甚至产生矛盾纠纷,如用人单位以身体健康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等,所以还是会选择“能忍则忍”。
姚祺是上海交大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他刚刚与上海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就业意向书。“新版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说是从政策法规层面敲响了捍卫健康的警钟。对于我这样的职场新人而言,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姚祺说,但新版职业病防治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落实恐怕还有待观察,特别是一些白领易患病被鉴定为职业病的话,用人单位将有可能设立更严格的体检标准,反而不利于平等就业。
诊断鉴定亟待标准规范健康维权期待更多保障
针对白领们的这些担忧和疑虑,记者找到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主任医师彭娟娟。她表示,新版职业病防治法与职业病目录的扩容,给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竟,像颈椎病、‘鼠标手’这些白领常见病,究竟是长期工作所造成的,还是日常生活习惯的问题,都需要国家出台更细致的标准规范。”
据悉,目前上海市的职业病诊断工作,都是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相关医院负责。彭娟娟说,作为市级的职业病鉴定机构,他们每年受理的对医院职业病诊断存在疑虑而要求再次鉴定的案例,有20-30起,相对来说比例较低。但这一数据在最近两年也开始有上升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近几年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使得更多的劳动者开始关注自身的权益。”彭娟娟说。
而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则认为,新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应更加关注底层工作环境差、危险性大的劳动者。相比尘肺病等恶性职业病的防治尚未完善,颈椎病、“鼠标手”等还不足以成为立法关注的焦点。
“如果扩大职业病目录不当,将会造成大量职业病病人出现,不但国家和企业无法负担,还将造成法律本身的公信力下降。”吴冬律师表示,当前除了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保障劳动者权益外,劳动者自身也要增强维权意识。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需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倡导积极健康的就业观与职业文化,努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