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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明星专家夸大宣传 屡遭查处从未收敛——鸿茅药酒虚假宣传何时休 业内资讯 湖南省永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永康生物 健康未来


利用明星专家夸大宣传 屡遭查处从未收敛——鸿茅药酒虚假宣传何时休

发布时间 2010-01-20 11: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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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当代商报   记者 夏石福


  近日,本报接到很多读者投诉,称“鸿茅药酒”利用一些文艺明星、医学专家以及很多患者在湖南媒体上作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夸大疗效的宣传,误导患者。投诉称,鸿茅药酒的广告中宣称“鸿茅药酒,一药治多病;一药贯通三焦,多病同治,慢病快治”;还宣称鸿茅药酒是国宝级药酒,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买回来服用后发觉并不管用,鸿茅药酒的效果远非说的那般神奇,受骗了,以后不买了。”消费者表示。接到投诉,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利用明星和患者作疗效证明
 
  记者在湖南某电视播放的鸿茅药酒广告中看到,演员陈宝国、德德玛、多名患者及观众参与,其解说内容称,鸿茅药酒从心、脑、肺、脾、胃、肝、肾到泌尿、生殖、骨病,无所不治,治无不好。“喝鸿茅药酒三焦贯通,顽症根治,百病不生;老病不犯,新病不增,幸福万年,无病人生”等语言随处可见。

  陈宝国、德德玛在广告中说:“鸿茅药酒含有67味地道、珍贵中药,方中有方,互相佐使,是现有能贯通三焦的大方药酒。三焦通,伴随着五脏调、经络通、气血活、肾毒清,心、脑、肺、肝、脾、肾等多脏器的慢性病都能同步得到治疗。”“鸿茅药酒是国家级的药酒,现在的大部分药酒只有几味药,十几味药,多的也不过二三十味,药力有限,能治的病也就有限,而鸿茅药酒,67味的大方子,即便现在的名老中医开方,都很少能开这么大的。喝一口药酒,就相当于喝下67味地道药材的精华,吸收更快,几乎不存在副作用,的确是个奇迹。”
 
  对于这种说法,一位老中医告诉记者:“中医用药一般都不超过十几味,这是对的。而‘喝一口药酒,就相当于喝下67味地道药材的精华,吸收更快,几乎不存在副作用,的确是个奇迹。’(对于)这句话不敢苟同。”
 
  在湖南某报刊登的鸿茅药酒广告中,则宣称:
 
  “喝鸿茅药酒,老风湿、颈肩腰腿痛3天见效,1个月见好。”
 
  50多岁就得了“老风湿”,老风湿年年犯,连走上坡腿就刺骨的疼痛,严重时候都不能下地,大小医院没少去,老风湿还原地打转,孩子用一个月工资给她买了3个疗程的鸿茅药酒,3天见效,1个月见好,喝完3个疗程,颈肩腰腿痛彻底不疼、不麻、不硬,老风湿彻底康复!
  
  中风偏瘫、冠心病:住院2年,不如喝鸿茅药酒20天。
 
  将大爷因为常年劳累,10年前就检查出了冠心病,3年前又突发脑中风,瘫倒在床,连续住了2年的医院,尽管全是公费,但受了2年的罪,病情还是没有明显好转。家人给他买了治好了著名歌唱家德德玛中风偏瘫的鸿茅药酒,喝了10天,赵大爷的腿脚就能动了,能坐起来了,20天后居然能自己吃饭了,家人都说:住院2年,不如喝鸿茅药酒20天。
 
  “感冒咳嗽、体质弱:喝1瓶鸿茅药酒扔掉2大袋药……”、“肾虚、尿频、尿急:喝鸿茅3个月彻底好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国家药监局早在2007年就颁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禁止和取缔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的通知》,加大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和查办力度。
  
  今年2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医疗和药品广告一律不得播放。
 
  名人争相推荐鸿茅药酒?
  
  在鸿茅药酒网站,“鸿茅药酒”宣称其始创于清乾隆四年,至今已有270年的药用历史,由著名民间药王王吉天在内蒙古凉城鸿茅镇“隆盛荣”作坊内,根据祖传秘方炮制,实际年龄与知名的皇家药店“北京同仁堂”相当,对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女性气虚血亏等五大中老年慢性病有极其确切的疗效,被道光皇帝亲自御封为“宫廷10大贡酒”。
  
  并称,抗战时期,鸿茅药酒曾经作为献给“中共七大”的礼物,被贺龙元帅送到延安。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曾经作为国家礼物,送给法国总统和日本首相。
  
  在另一篇软文中,鸿茅药酒则称:“1973年9月,当时的法国总统蓬皮杜来华访问,向周总理提出要带一种叫鸿茅药酒的药,回去送给他的父亲。
  
  为什么堂堂的法国总统会对中国的鸿茅药酒如此感兴趣呢?原来,早在几十年前的清末民初,蓬皮杜的父亲在山西传教,患上了严重的风湿骨病和慢性肠胃病。当地的信徒送了他一瓶鸿茅药酒,他按信徒的指导,内服加外用坚持了一段时间后,肠胃病、风湿病迅速好转,甚至到多少年后也再没犯过,总统的父亲大为惊叹,盛赞中国医药的神奇。
  
  回国后,总统父亲经常在儿子面前提起鸿茅药酒救了他的命。访华前,老父亲异常高兴,多次嘱咐蓬皮杜总统,一定要把曾经救过他命的中国神酒——鸿茅药酒带回来。”
  
  国家工商总局曾明文规定,不得利用国家领导人(含已故)形象作广告宣传。据此,鸿茅药酒上述宣传已严重违规。
  
  明星代言前后矛盾

  德德玛是公众非常喜欢的著名歌唱家,在广告中她自己也说“很少看到我代言广告”。但在她为鸿茅药酒所做的广告中,出现了三个相互矛盾的表述。在某电视台的广告中,她自称十几年前健康出现了问题。“由于右半身瘫痪,我的大脑,一直到腰、到脊椎都出现了问题,我就第一个想到了鸿茅药酒,疗效非常的好”。在另一家电视台的广告中,则成了她在天安门演出当中突然后背疼,是别人告诉她,你的家乡有一个鸿茅药酒喝了马上就好,“以后就认识这个东西了”,于是,在鸿茅药酒的帮助下,奇迹发生在德德玛身上。
  
  而在鸿茅药酒网站一篇宣传文章中又称:1998年,德德玛在日本演出时因脑溢血摔倒在舞台上,昏迷了九天九夜,醒来,她发现自己的右半身根本不能动,不仅不能说话,连舌根都是歪的,右脸往下垂,整个人都变了相。回国后,她每顿饭喝上一杯鸿茅药酒。半年后,不仅身体活动灵活了,说话也没有问题了。
  
  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鸿茅药酒的电视、平面广告中,多次出现鸿茅药酒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宣传,陈宝国说:“鸿茅药酒以精湛的工艺、悠久的传承,入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令人欣慰。”
  
  就此,记者电话咨询了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得到如下答复:“我国目前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两批,均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下载查询,如果入选肯定会在名单中,名单中没有的就是没有入选。”
  
  记者仔细查阅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未查到鸿茅药酒入选的相关信息。据知情人士透露,鸿茅药酒根本没有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广告内容与审批不符

  鸿茅药酒包装上显示,其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号”。作为国字号药品,在广告宣传上有严格限制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数据库查询得知,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广告批文有十多个,文、视、声都有,经批准的主要功效包括: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适用于以下病症: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并要求必须有这样的提示:“儿童、妇女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但这些内容在电视、报纸广告中被忽略。

  在湖南某媒体上,鸿茅药酒广告对其功效的描述变成了能治下列多种疾病: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颈椎病、腰椎病、颈肩腰腿疼、骨质增生、骨质疏松等骨病;冠心病、脑血栓、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病、中风后遗症、老年痴呆等;尿频尿急、耳鸣眼花、失眠健忘、精力不济、疲软乏力等;食欲不振、腹胀反酸、便秘腹泻、消化不良、慢性胃炎肠炎等;头昏头痛、手脚冰凉、虚汗多喘、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的药品广告中,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鸿茅药酒的做法显然与法律条文规定不符,已经涉嫌违法。
  
  
  
  屡遭查处从未收敛
  
  据调查,鸿茅药酒因其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扩大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绝对化夸大疗效,以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或篡改药监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等行为,多次受到辽宁、江西、昆明、山东、重庆、宁夏、河北、浙江、海南、湖南等省市药监或工商部门的曝光或查处:
  
  2008年1月14日,湖北省食药监局通报鸿茅药酒广告严重违法,暂停其在湖北省内销售,责令该企业刊登更正启事。
  
  山东烟台食药监局也以鸿茅药酒“夸大药品适应症”、“不科学地表示功效”、“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原因,通报其违法,责令整改。
  
  2008年6月16日至17日,宁夏自治区食药监局对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作出在全区范围内暂停销售的决定。
  
  2009年,宁夏自治区食药监局再次决定,在宁夏全面封杀“鸿茅药酒”所有广告至2010年7月。
  
  9月15日,湖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两次对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发违法通知书,并移送同级工商查处。
  
  10月6日,江西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对鸿茅药酒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江西省的销售,并立即将相关药品下架。
  
  12月14日,湖南省食药监局再次对发布违法广告宣传的鸿茅药酒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销售。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鸿茅药酒屡遭查处却屡教不改,我行我素继续在电视台和报刊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患者,视国家法规如儿戏。特别是在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后,鸿茅药酒并未有所收敛,而是继续采用狂轰滥炸的营销模式大量投放违规广告,这属于典型的明知故犯。